沈帥青:扣人工做「孝順金」 公司幫你盡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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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5/10/16 08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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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父母多少家用,本是家事,但廣州一間企業卻自行替員工做主,每月自動扣薪5%至10%,直接存到員工父母戶口作「孝順金」,但由公司代發的家用,還有多少「孝順」成分?

本港打工仔出糧,每月扣5%作強積金,但廣州白雲區的一間美容連鎖機構,則是扣糧作「孝順金」。據《廣州日報》周二報道,這家企業自3年前起,就開始「強迫」員工向家人支付家用,每月員工一出糧,已婚員工會被扣薪5%,未婚員工更被扣起10%,扣起的薪金直接存入員工父母或其岳父岳母的銀行戶口!企業在招聘前,就會先確認員工同意做法,然後在發出孝順金後,又會定期致電員工父母,確保他們有領到錢。

公司的強硬做法,自引發不少爭議,例如有人便質疑此舉是否合乎法例,但另一方面,亦有學者讚揚,此符合中國的情理社會文化等。這家企業則解釋,政策旨在讓孝的文化在公司落地生根,又指對於員工的父母來說,這是一筆不少收入,不少員工父母也持歡迎態度。

「家用」從來都是敏感詞,在中國傳統社會,家用與孝順往往掛鈎,有沒有給家用、給多少家用,被視為是否孝順的標準之一,這不止在內地,本港亦一樣,今年香港中文大學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的一項調查便指,80%受訪者同意給家用等同孝順。

事實上,不少港人甚至認為,上一代人給家用的金額大得多,甚至在60、70年代,不少人出糧之後,先把全部薪金上交父母,比起現時的後生仔女,部分只給薪金的一小部分作家用,上一代實在是孝順得多。

不過,家用金額愈大,是否就代表愈孝順?其實兩者不一定等同,反而家用給多給少,與家庭經濟環境的關係更加直接。社會經濟環境的轉變,甚至改變了家用對家庭的「意義」。

對於上一代的父母來說,家用是必需品。他們多從事勞動工作,教育程度不高、薪水亦不多,要改善生活,就須依靠教育程度較高的下一代子女,讓他們在投身社會之後成為經濟支柱,推動家庭「向上流」,家用的意義,不單單是孝順,更大程度是撑起整個家,故此自然而然地,子女也會把薪金的一大部分作為家用,且在父母退休後,子女也要給不少家用,供養財產較少的父母。

至於到了新一代,家用則變成一份心意。固然部分父母也要靠子女的家用供養,但同時也有愈來愈多的父母,隨着本港80、90年代經濟起飛,已經晉身中產,他們經濟能力不低,家用再不是他們的實際經濟需要,反而只是「錦上添花」,金額多或少,影響已不大。今年6月一項本港調查發現,逾7成家長不介意子女家用金額。

這些中產父母仍然希望子女給家用,但背後心態是盼得到子女的心意,又或作為一種教育,令子女知道要回報家庭、對家庭盡責,故此部分父母甚至會把子女每月給予的家用儲起,不是留給自己花,而是待子女日後結婚之時、買樓之時「發還」子女,當作替他們儲錢之用。

縱使社會傳統文化依然重視家用,認為有家用才是孝,但因經濟環境的不同,實質意義已起了變化,以金額去衡量孝道,未必合時宜,反而愈來愈多父母更渴望得到子女多陪伴、多關懷問暖,視之為更孝順的表現。這種由公司作主、強硬給家用的做法,既不代表就能提升孝道,若在本港職場出現,相信上班族不歡迎之餘,本港父母也不見得會歡喜贊同。

事實上,不少地方都有立法強制子女盡孝,例如中國在2013年修例,要求子女經常回家探望年老父母,在台灣、新加坡,又立法規定子女有供養父母的義務,否則可被判罰款或坐監等。可是立法的功效往往成疑,既是法例執行有困難,如父母不願告發子女,更甚是有沒有孝心,法律是否逼得出來?

對於現時內地老一輩、薪金不高的父母而言,可收到子女定期給予的家用,應付每月開支,確是幫補不少,但孝道始終要出自子女的真心,無人可代勞,得到的「孝順金」,是否就代表孝順,兩者難是一個等號。

撰文 : 沈帥青